一、业务类型
- 「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」(简称「凤标」)代办。
二、条件要求
- 节目名称:剧名
- 故事来源:原创、二创改编
- 制作机构全称:主要制作单位
- 制作许可证号:(省内)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号(如有)
- 联合制作机构全称:多家联合制作单位(如有)
- 意向播出平台:制作完成后意向上线的网络平台
- 节目类型:如网络微短剧、网络微电影、网络大电影等
- 集数
- 年代
- 制作预算:≥30万元~≤100万元
- 题材:即角色标签
- 思想内涵:不少于1000字。
- 内容概要:包含故事梗概、人物小传及创作过程、制作周期、目的意义等内容,不少于3000字。
- 制作机构备注:申办人要备注的有关信息(如有)
- 联系人姓名
- 联系人电话
三、资料提供
- 确定已完成的全剧本
- 著作权登记证书(如有)
- 《××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》(范本由我方提供,申报人需签章)
- USB3.0接口的U盘或移动硬盘(后续)
- 符合剧本内容的成片MP4格式(后续)
- 如自持(省内)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,则需另提供:对应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、企业法人联系方式等;并在对应填好的《××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》和《规划信息备案表》上盖章。
- 如需用我方(省内)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,则须以我方为主要制作单位。
四、情况分类
- 使用我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;
- 自持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。